18 12 月, 2025
包括在麦加和麦地那拥有房产,非沙特公民如何在沙特阿拉伯拥有房产?
感谢真主,之后,根据 2025 年 7 月颁布的《非沙特公民房产拥有法》(以下简称“本法”),该法将于 2026 年 1 月正式实施。这一法律标志着沙特阿拉伯房地产市场的一次重大飞跃。为了说明其影响,我们回顾一下该法对房地产市场可能产生的制度性影响:
此前,首部《非沙特公民房产拥有法》于 2000 年 4 月颁布(以下简称“旧法”),非沙特公民拥有房产的情况总体可分为以下三类:
- 非麦加和麦地那地区的外国投资者——继承情况除外
- 在沙特阿拉伯获认可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地区性机构。
- 向相关部门提交购置申请的个人及其继承人。
根据规定,外国人绝对不得在麦加和麦地那拥有房产,继承情况除外。该法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只能拥有用于其获许可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房产,包括投资者本人及其员工的居住用房。在旧法下,外国投资者不得拥有超过一处房产。
如果外国投资者的许可包括购买建筑或土地以进行开发和投资,则每个项目的价值不得低于 3,000 万沙特里亚尔。这一限制使得许多希望长期留在沙特的外国人受到约束,同时导致大量来自外国个人和投资者的资金流向境外房地产投资,甚至迫使部分人通过非正规方式在沙特境内持有房产。
随着本法的颁布与实施,旧法将被废止,但对于依据旧法已拥有房产的人,其权利不会受到任何法律影响。

本法允许所有类别的外国人——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非营利实体——在沙特阿拉伯境内拥有房产。同时,可以将外国人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 具有自然人身份的非沙特籍穆斯林个人:根据本法第 1 条第(1)款和第(4)款的规定,具有自然人身份的非沙特籍穆斯林个人可以在沙特阿拉伯境内按照内阁批准的地理范围拥有房产,包括麦加和麦地那。
- 在沙特阿拉伯资本市场上市的外国公司:
根据本法第 4 条的规定,在沙特阿拉伯资本市场上市的外国公司,可以在沙特阿拉伯境内拥有房产,即使不在内阁批准的地理范围内,包括麦加和麦地那。 - 未在沙特阿拉伯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根据本法第 3 条的规定,依据沙特公司法设立且由非沙特籍自然人或法人拥有的未上市公司,可以在内阁批准的地理范围内拥有房产,包括麦加和麦地那。
- 具有自然人身份的非沙特籍个人:根据本法第 1 条第(3)款的规定,非沙特籍自然人可以在沙特阿拉伯境内拥有房产,即使不在内阁批准的地理范围内——允许非沙特籍个人在地理范围之外仅拥有一处房产——麦加和麦地那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非沙特籍人士,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不要求在沙特阿拉伯境内有居住地,但仍需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公司法、优质居留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
